信息來源:www.mbxgs.com.cn | 發布時間:2020年06月23日
交通標線與交通標志要匹配設計。在通常情況下,云南交通標線與交通標志應協調配置、配合使用,充分、直觀地向交通參與者傳達交通信息,但并非所有設置云南交通標線的地方均應設置標志,反之亦然。例如:在機非分隔帶端頭必須設置機非分道行駛標志,但不一定設置非機動車道地面標記;路段人行過街橫道,如果有信號燈控制時則可以不設置注意行人和人行過街橫道標志。
(2)路段標志標線。人行橫道標志標線(非燈控)、機非分道行駛標志標線、專用車道標志標線、限速路段標志標線、車距確認標志標線、設有停車位路段標志標線、潮汐車道標志標線、禁止超車路段標志標線、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禁止車輛停放標志標線等。
總結:一般云南交通標線與交通標志配合設置大致可以分成四種情況:標線無法表達的信息,單獨設置標志;云南交通標線表達不清或在能表達清楚但在某些特殊環境下不易被辨識的信息,設置標志,標線酌情配合設置;云南交通標線與標志表達同樣清晰,配合設置;標志無法表達,單獨設置標線。